摘要:
虽说文坛不如歌坛影坛更不如体坛,但这年头文坛上的闹腾劲儿,却快赶上娱乐圈了。这不,近日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遥远抄袭事件又被炒得沸沸扬扬,口水满天飞,唾沫还溅到了中国作协。要说这位仁兄也真够可以的,多年来一直矢志于抄袭、乐此不疲不说,而且胆大妄为,抄袭的竟然还都是较有影响的文学大刊,抄袭作品发表的地儿也都是在文学界数得着的刊物,这样的情形,简直是到了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地步。更让我们哭笑不得的是,这位仁兄还一路进了中国作协,并且“光荣”地获得了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习深造资格。
对于遥远(称他什么呢?作家?先生?臭狗屎?)的抄袭,已经有很多批评了,在这里笔者不愿意再就此多做批判。我觉得当前最重要的是应该以此为切口,切实反思各方面的问题并尝试建立起一个健康的文学生产机制,从而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从这次抄袭事件中,我觉的至少有三个方面存在失察行为,是应该深刻检讨并引以为戒的:第一个是发表这些作品的文学期刊,第二个是中国作家协会以及新疆作协,第三个是鲁迅文学院。
面对一个作者长久的抄袭行为,发表这些作品的期刊编辑竟然毫无察觉,堂而皇之地让这些作品发表在自己的期刊上面,这难道不应该引起反思吗?作为一名期刊尤其是名牌期刊编辑,应该对本行业至少是对较知名的期刊有所了解才对,不然还做什么文学编辑?做文学编辑不关注同类期刊,不看同类期刊发表过的文学作品,这总有些说不过去吧。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文学期刊应该向学术期刊学习,学术期刊较早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学术规范,在这套规范下面,不可能有这么猖狂的抄袭行为,更不可能让抄袭作品畅通无阻发表在影响较大的期刊上。这种事情的出现不但是让抄袭者丢人现眼,更让编发这些作品的文学编辑脸上无光。假如编辑这道关把严实了,像这样几乎全版抄袭的作品是不可能这么轻易得以发表甚至获奖的。
可笑的是,抄袭者还凭借着多年的抄袭他人作品获得了不菲的名声,被一路推荐加入了中国作协。众所周之,加入中国作协是要经过省级作协或者两名中国作协会员推荐的,推荐以后还要经过中国作协专家组的层层审核,最后由中国作协书记处投票产生。这是个层层把关层层筛选的过程,这也是为何让成为中国作协会员的人感到荣耀的原因之一。按照常理讲,这些程序如果实施得严格的话,不会出现太大的失误。但现在的事实是,居然让长期抄袭者安全过关,成为中国作协会员,当初那些审核机制哪里出问题了?新疆作协?专家组?书记处?新疆作协首先应该检讨,中国作协也应该就此引以为戒。
更不可思议的是,抄袭者还被推荐参加了鲁迅文学院高研班学习深造,这真是让我们匪夷所思。据我所知,鲁迅文学院高研班是中宣部和中国作协设立的一个培养青年作家人才的特别举措,它面向的是45岁以下有突出创作成绩的青年作家,许多人都以进入这个班学习深造为荣。而且要进入鲁迅文学院,其程序也较为复杂,首先是鲁院把学习名额分配给各单位(省作协等),各单位在此基础上作推荐,然后鲁院再审核,符合要求者才能进入这个班学习。就是在这样层层审核的机制下,抄袭者居然也能一路过关,进入了鲁院。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应当反思的不仅仅是新疆作协,鲁迅文学院也应该吃一堑长一智。
笔者注意到,面对如此拙劣恶劣的抄袭行为,新疆作协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开除了抄袭者的会籍。但中国作协却至今尚未对此做出正面反应,这是中国作协的一贯迟钝所致吗?是,又不是。
众所周知,以中国作协会员身份“光荣”沦为抄袭者的不止遥远一人,最引人注意的当属那个屡受诟病的“小四”郭敬明。更为恶劣的是,后者是在法庭认定其抄袭事实成立的前提下被某些“著名”作家推荐加入中国作协的。假如说抄袭者遥远加入中国作协有可能是在“专家”和“书记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话,那么郭敬明加入作协就是“专家”和“书记们”明知故犯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形下,要开除抄袭者遥远,就更要开除郭敬明,不然你怎么向广大会员们交代?如果中国作协只开除遥远,那这一碗水就无法端平,中国作协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更会一落千丈。8522名(现在至少应该去掉2名抄袭者)中国作协会员为此更会颜面无光,至少当初加入作协的那种自豪感将会大大降低甚至感觉自己一文不名,无怪乎有许多人做出了退出作协的选择。面对这样的尴尬,中国作协何去何从?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其实这年头中国作协也难做,作协本来就是前苏联的产物,是一个体制化和民间化互相纠缠不清的怪胎。国家体制要利用中国作协对作家进行“规范”,贯彻自己的意志,确立自己的意识形态,所以中国作协这个历史产物还不能马上消失。况且体制还要借此养活一批人呢,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时不时“让那些年纪大有贡献的老辈文艺家坐在主席台上,享受一点荣誉”(见《如烟如火话周扬》,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版),这有啥不好?无奈这些年国民的头脑日渐清醒,常识知道得越来越多,对自己的血汗纳税钱过问得也越来越频繁,不少人对作协作为“准衙门”“准官场”存在的合法性发出了质疑。屋漏偏逢连夜雨,作协本身又不太争气,接连闹出了许多影响不好的事件。从中国作协的角度考虑,让抄袭并拒不道歉的郭敬明加入作协也实属无奈:一方面国家体制需要去做“团结”广大作家的工作,不这样怎能显现国家文艺繁荣?另一方面因为郭敬明们本身有巨大瑕疵作协还不得不要冒着一定风险。让他加入也不是,不加入更不是。何况此外还要考虑那些个不明就里的“权威们”的脸面呢。既然都批准加入了,现在再把这个“毒瘤”开除掉,那岂不是自打耳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目前,中国作协开除遥远不算什么难事,难的是要一碗水端平,把郭敬明也开掉。
如果中国作协能够借着这次抄袭事件进行一些反思,从而做出一些补救和 改革措施,让作家协会再“干净”一点,让已经加入中国作协的人也不至于为自己是一名会员而感到些许难堪。在此基础上更奢望中国作协能拿出一点破釜沉舟的勇气,对自身进行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至于改革的方向,
“一、有领导地取消现在的所谓‘国家刊物’或‘领导刊物’或‘机关刊物’……。
二、有领导地取消现在的所谓大区(省级)刊物……。
三、有领导地解散中央和大区的、行政管理或变相的行政管理的所谓创作机构……
四、对于……部队创作机关,也得加以研究和考虑。
……”
(胡风《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见《胡风全集》第6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如果真能够如当初胡风所“设计”的这样,通过改革让文学生产机制得到彻底转变,开放民间文学办刊和同人办刊,确实能够解放一批刊物和一批编辑,让这样的“丑闻”事件轻易不再重演。这未尝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但以笔者对作协的观察,是不能对此给予太大的期望的。在这个让人啼笑皆非的娱乐时代,笔者最有“信心”看到的是中国作协继续“装聋作哑”,或者借着这次抄袭事件的“东风”,对自身进行一些与时俱进的“调整”:在各种委员会的名目之下,再理直气壮地设立一个“打假委员会”,这样一来,既能审查预防抄袭者鱼目混珠,又能增加一个机构,借此增加一些个编制,顺便再多设一个副主席,让中国作协更具有“官方”色彩,满足国家意识形态管理的需求,何乐而不为!
哎!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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